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
毕业论文(设计)是成人教育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教通〔2022〕207号),《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为副组长,成人教育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部负责人等为成员,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教学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各单位)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
二、学生资格审查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为2023级本科在籍学生的必修环节,不得免修。学生在已修完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并取得学分达到毕业总学分的60%以上时,具备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拟定资格。学生资格的审核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学校成人教育学院教学部复查。
三、信息平台管理
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规范化管理,便于各单位统一开展选题、开题、写作等工作,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部通过“成人教育智慧化信息平台”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请各单位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并指导所属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环节任务。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开展论文选题
1.开展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题目学生自拟,选题必须结合专业和工作实际、避免空泛、过大或过小等问题。学生选题只有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开题工作,各单位需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报送到指定邮箱审核备查,学位论文选题还需同步在学位授予高校沈阳大学论文写作平台上报审核,具体上报时间及操作流程详见沈阳大学后续通知。
(二)遴选指导教师
1.开展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6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数量及专业开展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并将确定好的指导教师信息在成人教育智慧化信息平台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导入平台。
(三)召开动员会议
1.开展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20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召开师生动员会议,启动、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公布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写作规范、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格式规范、论文架构(研究背景与目的、立题依据、研究内容、论证过程、研究结果)等进行说明,并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解读(详见附件1)。
(四)进行学生分组
1.开展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7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要组织学生登录学习平台完成论文方向选择,根据学生选择的论文方向分组,在教学点管理平台为学生分配论文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分组和指导教师分配工作。
(五)组织论文开题
1.开展时间: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0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组织学生查阅文献,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工作,并指导学生将开题报告上传至论文写作平台。指导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各单位组织对开题报告检查,学校抽查,严禁出现论文题目及内容雷同情况。开题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写作。
(六)实施论文写作
1.开展时间:2025年1月11日-4月11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组织指导教师在平台指导学生根据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修改完善,并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检测、查重,完成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学位论文答辩统一由学位授予高校组织。
(七)整理归档材料
1.开展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18日
2.工作内容:各单位将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系统,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各单位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执行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实施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与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指导教师要求
各单位选聘担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专业领域知识发展情况,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
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指导老师的,须经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教学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在我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指导老师调整。
(三)论文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要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选题。选题应保证类型的多样性,必须每生一题,每位同学应有自己独立的毕业论文(设计),严禁出现多名同学共用1篇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确需改变选题的,须经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同意后方可在我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论文选题调整。
(四)论文检测要求
为有效规范论文格式,提高论文质量,减少指导教师工作量,我校在学生论文写作平台分别增设毕业论文格式检测端口、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端口和维普论文查重端口,并分别为学生提供一次免费检测机会,其中学位论文需按照授予高校要求建议知网查重,请学生自己查重。
在论文终稿上传前,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先进行论文格式检测合格后再进行论文查重,以免浪费查重机会,两项检测均合格后方可上传论文终稿。
(五)论文答辩要求
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我校毕业论文答辩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各单位要做好论文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到答辩工作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并在举行答辩会前将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及地点报备我校,届时我校将安排人员实地检查。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学位授予高校组织实施,请各单位根据沈阳大学答辩通知和要求提前做好学生动员和准备工作。
(六)学术道德要求
1.各单位负有对学生进行防范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论文查重制度,负责对论文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具有抄袭嫌疑的毕业论文,由各单位对抄袭行为进行认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送我校备案。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宣讲论文撰写的基本规范。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撰写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钻研精神和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确保学生独立完成高质量的论文。
3.学生提交的论文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根据《辽宁开放大学关于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学生应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教师的情况,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稿件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
(七)成绩评定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二者各占最终成绩的50%,其中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格式、应用价值、创新性以及写作态度等作出评价。答辩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参考指导教师的评阅成绩,结合答辩过程中学生自述及回答问题的情况,综合给出答辩成绩。其中学生自述部分占成绩的20%,回答问题部分占成绩的80%。指导成绩不及格,不允许参加答辩,指导成绩和答辩成绩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审查各专业答辩成绩评定情况,并及时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八)总结归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根据《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归档工作。
六、其他说明
由于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三个专业委托沈阳大学授予学位,根据学位授予高校要求学位论文只有一次写作机会,请各单位在组织学生选题过程中务必核实好申请学位论文学生名单,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依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开展,各环节时间节点与毕业论文(设计)同步,论文写作相关要求按照学位授予高校执行。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4-86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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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