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7日,共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对所公示的设点单位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予以反映,电话、邮件等应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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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辽宁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公示 - 附件
辽宁开放大学
2025年2月27日